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 星期六 晴(26° - 14°)
人在 根特(Ghent)


想要去一個地方,理由可以很簡單。


因為一張觸動心的照片。

因為是影響自己深遠的名人故鄉。

因為出現在喜愛電影裡的畫面。

因為它的名字。

因為。。。。它,在召喚。


根特,我忘了為什麼決定去看一看它。

反正就這樣出現在名單裡。

也就這麼的到來。

而為什麼,好像,也並不那麼重要了。


問我喜歡它嗎?


嗯,我喜歡它的運河多過阿姆斯特丹。

感覺,比較淡雅文靜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氛圍多過布魯塞爾。

感覺,比較輕盈實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建築多過前兩者。

感覺,比較活潑多樣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雕像。

感覺,比較細膩生動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巷子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蔬菜湯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喜歡它的讓我感覺慢下,感覺愜意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可惜,時間,仍然向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地點:比利時 根特(Ghent)
相機:lumix lx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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